面向全国 | 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2025年12月08日
截止日期:2026/12/31 23:59
一、简介
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聚焦人工智能、智慧安防、网络安全、空间信息等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性研究,着力于开展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致力于产业数智赋能、智慧城市建设、社会治理创新、民生服务提升及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积极打造面向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为区域城市发展提供新动能,助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城市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开放基金资助原则
为了促进人工智能、智慧安防、网络安全、空间信息等数字经济领域内新理论、新思想和新技术的发展,加强相关领域学术思想与人才的交流,以及打造国内领先的技术研究基地,研究院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鹿城区属企业等共同围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基础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和集成攻关。
本基金指南的制定主要考虑以下原则:
1.根据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战略,着眼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跟踪国际学科发展的前沿。
2.鼓励具有开拓性、超前性、创造性和较高层次的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项目。
3.有利于促进多学科的交叉渗透和多部门的联合攻关,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学科的发展。
4.鼓励和支持申请者和研究院研究人员开展深度合作,产出高质量的跨学科合作研究成果。
5.鼓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联合资助,开展联合研究。
6.注重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且具有明确应用场景与市场前景的课题,鼓励能形成专利、标准、新产品等科技型成果的实践研究。
7.已在其他渠道申报或实施项目的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参加申报本开放基金,成功申报本开放基金项目的相同研究内容不得再参加其他渠道项目申报。一旦发现,将向项目负责人反馈学术不端现象同时要求退回所有项目资金,研究院具有追责权利。
三、开放基金指南
2025年度未来城市研究院开放基金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三类,项目在获得补助经费前应按照当期补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企业按照不低于1:1配套到位自筹资金。申请人需认真对照选题指南内容及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与未来城市研究院研究方向一致的课题,围绕“336X”重点产业培育攻坚任务与“5+5+N”现代产业集群建设目标,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物联网、大数据、信息安全、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未来产业新赛道,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针对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前沿基础问题征集选题方向。优先支持以下方向的研究:
(一)新质生产力赋能产业发展
1.传统制造业智能改造。例如:鞋服行业AI大模型应用;鞋服产业的智能制造升级案例研究。
2.商贸服务业创新。例如:五马商圈AI导购营销。
3.企业生产网络安全。例如:区域企业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的研究。
4.智能谷产业生态升级。例如:区域人工智能企业招引培育路径。
5.区域智能制造数字孪生技术。例如:区域鞋服产业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的研究。
(二)城市更新与智慧城市建设
1.历史街区保护与活化。例如:五马街、朔门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的商业生态提升策略
2.未来社区试点深化。例如: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停车空间优化、社区"15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配套等。
3.新经济业态培育。例如:滨江CBD招商策略的研究。
4.温州方言推广。例如:温州方言语音大模型的研究。
(三)社会治理创新
1.交通出行管理。例如:区域级智能交通应用的研究。
2.基层治理现代化。例如:区域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研究。
3.治理智能化。例如:人工智能在社会治理的新应用。
(四)民生福祉提升
1."一老一小"服务。例如:智慧养老的研究;社区托育难点与对策研究。
2.城市安全防控。例如:社区智慧安体系建设;未来社区智能化研究。
3.青少年网络素养提升。例如:青少年防范网络诈骗、网络沉迷、网络谣言等研究。
4.数字医疗创新。例如:人工智能赋能肾病辅助诊断技术研发等。
(五)生态文明建设
1.低碳城市建设。例如:垃圾分类背景下,居民行为引导的研究;烟尘排放预测的研究。
2.数字化赋能生态治理:数字技术赋能温州园博园建设发展策略。
3.数字化赋能生态经济发展:数字化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申请与评审流程
(一)申报对象要求
1.申报人分为二类:第一类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包括本研究院的科研人员以及入驻研究院的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第二类是企业注册地位于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研究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以及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曾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担任过中高层职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申报课题组负责人需具备完成项目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应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且课题组成员需保持稳定。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需提供一篇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至少包括研究目标、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且能保证项目通过评审认定后负责人在温州全职开展相应工作。
3.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在申请课题的相关领域范围有一定研究基础。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研究期内可取得一定进展。
4.主持单位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原则上须与鹿城区内企业、科研机构联合立项。主持单位是企业,需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产业化基础及配套能力。
5.申请人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立项项目需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和课题结题报告。
(二)课题申请流程
申请者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开放基金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在近期可取得一定进展。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研究国内外背景、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创新点、项目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项目知识产权情况、预期成果、项目经费预算等内容。
2.承诺函:包括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获得立项支持后需按照补助经费不低于1:1进行配套且企业配套资金须先行到位,项目通过评审认定后负责人需在温州全职开展相应工作等内容。
3.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法人证书、鹿城区内企业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主要成果(包括代表性论文、专利申请书或授权书、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主要产品)、奖励证书等。
项目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纸质版和合同一并提交。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三)项目评审概况
项目的完整评审过程如下:
1.形式审查:研究院牵头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是否齐全和规范、申报人科研诚信情况等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待报送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筛选确认后,进入专业评审程序。
2.专业评审:根据候选项目专业领域,由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会议评审。评审主要围绕负责人及团队情况、项目技术水平、项目可行性及成熟度、市场前景、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3.研究审定:由研究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列出拟资助项目,报请院务会审批,确定资助的优先等级,审批通过后报送至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经科技局党组上会后报请理事会审议,确定拟立项项目,并由科技局发布立项文件。
开放基金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研究期限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四)申报注意事项
本次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申请书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凭)。本次基金项目的研究启动时间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 2 年,根据需要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10(含)万元,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10-20(含)万元,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为20-30(含)万元。
(五)经费拨付计划
拟资助的开发基金课题将分两次下拨经费:首次拨付总经费的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总经费的40%。通过验收课题将颁发结题证书。
(六)其他要求
参照《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重大课题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执行(详见附件)。
五、开放基金管理
(一)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专利、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有研究院合作者的署名,成果应标注“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开放基金资助(编号:xxxxxx)”,英文标注“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Wenzhou Future City Research Institute (Grant No. xxxxxx)”。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本课题的成果。项目成果应优先在鹿城当地开展转化应用,企业合作方享有该成果在鹿城范围内的优先转化权。
(二)重大项目的论文成果至少发表1篇SCI或SSCI论文3区以上论文,重点项目的论文成果至少发表1篇SCI或SSCI论文或浙江大学国内一级期刊,一般项目的论文成果至少发表在在CSCD收录、CSSCI收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自筹经费项目论文不作要求。若低级别项目(如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论文成果达到更高级别项目(如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论文要求,同样视为满足本项目成果指标。论文、发明、软著等科研成果署名中应有本研究院的合作者和本研究院(中文名: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温州,325000;英文名:Wenzhou Future City Research Institute, Wenzhou, 325000, China)作为工作单位。
(三)由企业作为承担单位的项目,其成果考核以技术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标准及应用实效等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指标为主,不对上述论文发表作强制性要求。其他产出成果具体考核指标应在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数据、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研究者与本研究院共同所有,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提交研究院留档。
成果要求如下:
1.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政策文件等;
(2)标准、规程、规范等;
(3)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
(4)获奖、软件著作权、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等;
(5)数据库、软件系统等;
(6)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等。
2.成果认定
(1)期刊论文,须提供论文已刊出证明(刊物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或网络出版证明(网络已出版论文打印件),成果应标注“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开放基金资助(编号:xxxxxx)”,英文标注“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Wenzhou Future City Research Institute (Grant No. xxxxxx)”。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本课题的成果。
(2)数据类成果,知识产权归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或研究院共建单位)的制图产品、数据集、数据库等;
(3)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成果要求为授权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获批软件著作权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著作,扉页上应署(或前言中说明)“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项目编号)”;
(5)科技评价成果,应署“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6)其他成果,必须署名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或研究院共建单位)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
3.课题的成果(含结题报告),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进行唯一或第一标注。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成果(含结题报告),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定。标注位置应在学术论著、鉴定证书、技术资料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封面或书前扉页、论文首页、结尾等醒目处。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应提交研究院留档。
4.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开放基金课题的验收。
5.课题执行期间,课题负责人即成为研究院客座研究人员。
附件1:《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开放基金申请书》
附件2:《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开放基金申请承诺函》
(附件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温州市未来城市研究院
2025年12月1日
推荐内容
- 《中国传媒科技》2022年重点选题指南
-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成都市非遗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 关于发布《202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引》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征集通知
- 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 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常规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 202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 “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道路”学术研讨会
-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