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9年12月17日
截止日期:2020/03/31 23: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提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选题描述、参考方向、成果要求、申报时间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本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负责本地区民委系统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申报工作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统一报送。根据近3年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的数量情况,云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0项,其他单位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项。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遴选推荐、严格把关。
五、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审核盖章后,于2020年3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报送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汇总后发送至mzyjxm2020@seac.gov.cn,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盛 伊丽欣娜
联系电话:010—66508318 665083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邮编:100800
附件: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10日


推荐内容
- 征文启事 | “数字检察”论坛
- 哈尔滨市社科联2022年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 《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共同发展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 2020年山东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 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陕西青少年发展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征稿启事
- “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 2023年度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十四五”规划“阅读与教师发展”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 中国艺术学理论学会比较艺术学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年会暨“文明与交流——国际视野中比较艺术学的发展建设”学术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