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2026年度文化艺术类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1月12日
截止日期:2026/03/20 23:59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省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文促会”)组织开展 2026 年度文化艺术类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者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艺术的重要论述,结合自身的创业、教学、实践等工作实际,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资助对象及额度:
本课题申报仅限“文促会”会员单位推荐本单位研究人员或个人会员以个人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拟设重点课题≤2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一般课题≤5项(资助经费5000元/项)、青年课题≤5项(资助经费2000元/项),经费自筹课题≤10项(课题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自筹经费),课题资助经费在课题结题后一次性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截至2026年1月1日须在40周岁内。
3.课题负责人仅限1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控制在7人以内。课题申请人拟定课题组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2项。
5.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或科研部门公章并承诺课题经费全额下拨到课题组使用。
四、研究成果要求
1.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项目结项的成果均须正式发表、出版、采纳、刊登。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省级以上期刊正式发表并知网检索;研究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名称应与课题研究主题保持基本一致。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出具市厅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
2.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2026年度文化艺术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批准号)。
3.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报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将按要求进行清理撤项,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文促会所有课题项目。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时间。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申报。纸质材料包含申报评审书一式 2 份、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3.所需表格。课题申报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均已在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自行查询、下载。
六、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
JXSWCH@yeah.net
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库国际人才港306室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17307007210
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2026年1月10日
附件1:2026-1课题申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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