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6年01月28日

截止日期:2026/03/31 23:5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推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促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发布2026年度课题选题指南,启动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创新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实践研究和案例研究,形成一批立足实践、基于实践、指导实践的理论成果,培育一批高质量可推广的课程教学案例,推动基础教育育人方式、课程体系、教学模式、课堂文化实现高品质重塑,切实服务教育强国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支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研究要求与说明

(一)课题发布与申请

1.课题指南面向专委会会员公开发布。专委会会员可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也可以会员个人独立申报。申请者可下载《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2026年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申请。

2.申请者须填写《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课题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将电子版以及签字盖章版申请书的扫描件发送至专委会秘书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jcjykcggcx@126.com

3.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一题多报,严禁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课题;常务理事单位申报课题不能超过五项,理事单位申报课题不能超过三项,普通单位会员申报课题不能超过两项,且内容主题和研究团队主要成员不能重复;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课题申报人能够筹措课题补充经费并具有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5.课题申报人在填写申请材料时,必须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立项和管理

1.专委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分批发布课题立项通知;课题立项后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开题工作,专委会组织部分区域(或主题)集中开题,邀请相关专家给予指导;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跟踪课题研究进展,组织中期检查,邀请相关专家给予过程性指导;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将开题报告、中期汇报书面报告专委会秘书处。

2.课题研究原则上要求两年内完成,研究周期最短不得低于一年。课题未结项期间,不能申报新的课题。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时完成任务,由于验收质量或其他问题允许延期6个月,延期后还不能按时结项者将取消立项。

3.为严肃课题研究,不允许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专项课题”的名义再分解为独立承担的子课题,不允许借课题研究之名谋取不当利益。

(三)课题结题

1.课题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实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原创性。

2.课题研究成果以实践案例为主,辅以科研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结题成果形式原则上需与预期成果一致。

3.课题负责人须按研究计划向专委会报送结题报告,由专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所有在专委会立项完成的课题发表或出版须注明“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课题”字样。专委会对课题研究成果有在报刊发布、刊登,以及图书出版等方面的优先使用权。

(四)课题证书

经评审合格的课题成果,将颁发“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研究课题结题证书”。

(五)成果宣传

将安排优秀课题成果负责人在专委会组织的相关会议或论坛上作学术报告,并推荐优秀课题成果在国家相关报刊发布、刊登以及图书出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振文 谭 霞

电 话:010-62003907 010-6200356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邮 箱:jcjykcggcx@126.com

附件1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2026年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课题申请书.docx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专业委员会

202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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