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学会关于申报2026年度省法学会课题项目的通知

2026年03月18日

截止日期:2026/03/31 23:59

2026年度省法学会课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及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聚焦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助力打造平安福地和法治高地,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选题方向

(见文末跳转链接1)

 

四、资助经费、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限

1.根据课题项目类型及经费申请需求,给予1.5万元~3万元经费资助;无需经费资助的,可不申请经费。

2.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3.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从立项公告之日起计算。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学风优良,有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遵守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各项规定。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实务部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或四级以上(含)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职级或相当职级。

3.为保证研究成果的实效性和应用价值,鼓励科研部门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展研究。申请人应组建项目团队,成员既有院校学者,又有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专家,并协同参与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六、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应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应用导向,紧扣前述项目选题方向设计确定具体研究题目。偏离项目选题方向的,一律不予立项。

2.省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应积极发动,鼓励以研究会名义推荐申报;鼓励各设区市法学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学会组织推荐申报。

3.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福建省社科基金、福建省法学会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4.截至2026年3月16日前,在研的福建省社科基金、福建省法学会项目(包括福建省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本批次立项公告前,获得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立项。

6.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的福建省法学会课题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的福建省法学会课题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7.课题研究应具有原创性、首创性、新颖性,不得以有关部门已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立项后发现存在以上情况的,按撤项处理。

8.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及学术不端问题。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当年度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按照终止处理。

9.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项目组成员的选任、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经费的使用、研究成果的质量及转化应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课题立项及实施

1.申报完成后,省法学会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确定课题的立项名单和数目。

2.前述第1—10项目选题方向,对其中理论性或实践性强、设计论证科学充分、基础条件优越、创新导向鲜明、预期能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优秀课题申请项目,省法学会将推荐立项为省部级课题。

3.课题立项结果将在福建长安网公布,课题一经立项,由省法学会向项目负责人发放相关立项凭证。

4.课题立项后,申请人即自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省法学会对立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安排。课题无正当理由没有启动或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将予以撤项。中期检查结果作为课题结项的依据之一。

 

八、申报材料及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福建省法学会重点课题项目申请书》(见文末跳转链接2),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实务部门只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福建省法学会重点课题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4层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邮政编码:350003);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以及盖章后扫描的PDF文档,文档以“指南序号+申请人+单位+课题题目”命名,发送至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箱fjsfxhy@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26年度课题申报”。

联系电话:0591—85022685

 

点击蓝字获取附件

附件1:项目选题方向

附件2:福建省法学会重点课题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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