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2026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2026年04月13日
截止日期:2026/04/18 23: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和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有关重大问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优化以工代赈实施机制促进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影响,结合新兴技术发展,综合研判农村劳动力变化趋势及务工需求,围绕进一步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等,提出“十五五”时期优化以工代赈实施机制、促进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地就近务工增收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651
(二)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有关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和《生态环境法典》均明确提出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重点解决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社会和市场资本参与不足的问题。通过基金形式拓展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来源,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积极性。本课题主要研究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的组织架构、资金来源、补偿方式创新、配套体系建立等问题,推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咨询电话:010-68505512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一式3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8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地区振兴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地区振兴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地区振兴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另有约定的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接受地区振兴司组织的开题、中期评估、结题评审等,按地区振兴司要求及时提供阶段性进展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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