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2020年12月15日
截止日期:2021/02/26 23:59
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额度和方式
自2020年12月15日起,申报主体可自行下载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1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2月26日。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lt.jiangsu.gov.cn)、江苏艺术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jsysjjgl.com)或江苏文惠网(http://www.jswenhui.com),通过“江苏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稿由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审核汇总并统一报送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省直项目直接寄至管理中心,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7楼,邮编:210005。
3.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三、具体要求
请各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详细介绍江苏艺术基金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和申报注意事项,组织动员各类艺术单位和广大艺术工作者高质量、高水平地申报艺术项目。
联系人:张冰 联系电话:025-84699856 电子邮箱:jsysjjglzx@163.com。
附件: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lt.jiangsu.gov.cn/art/2020/12/15/art_699_9603981.html
推荐内容
- 会议通知|“文学与审美”:第四届新世纪外国语言与文化学术研讨会
- 第三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与发展高端论坛暨2022年河北省马克思主义学会年会
- 2026年度陕西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研究院“揭榜挂帅”软科学研究课题通知
- 宁波市哲社科办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通知
- SSCI《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征稿: 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弱势员工
-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三星堆文化与青铜文明研究中心2025年课题申报公告
- 《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重点选题
- 2021年“全国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生论坛”邀请函
- “金融创新与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