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地方立法”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2021年05月28日
截止日期:2021/06/11 23:59
各单位、各专家学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我市地方立法质量与研究水平,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地方立法问题,结合地方特色,温州市社科联和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联合开展2021年“地方立法”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1、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立法保障研究
2、行政处罚法修改对地方立法的影响
3、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中的立法权限研究
4、温州市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促进立法的重要理论与技术问题研究
5、温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建议稿起草及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6、温州市五马步行街保护条例建议稿起草及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7、温州市休闲船舶管理条例建议稿起草及相关立法问题研究
二、成果要求与课题等级
第5—7个选题最终成果为立法研究报告(包括立法的背景、可行性、主要制度说明、立法依据以及理由等)和法规草案。其余选题要求提供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并经评审专家认定达到结题要求(如果相关成果获得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及以上领导批示,则自动满足该条件)。相关成果的研究内容应与申报书承诺吻合,课题研究期限为六个月(从研究合同订立日开始计算)。
立项课题等级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经费每项2-3万元,原则上选题1—2每项资助3万,其余每项资助2万,经费由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提供,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按温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列支。
三、课题申报与评审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1日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邮箱wdlegislation@163.com;纸质版一式五份寄至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处。
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团队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中标课题在温州大学法学院网站公示。
四、经费拨付及违约责任
中标课题签订研究合同书之后,即按照合同转账约定经费。若课题没有按时完成,则按照温州大学科研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包括:终止并完全退回前期拨付经费、终止并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按比例退回前期拨付经费、终止但不退回前期拨付经费,具体由结题评审专家认定。
五、联系方式
研究院联系人:林雪梅;办公电话:0577-86680867;
电子邮箱:wdlegislation@163.com.
邮寄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法学院(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邮编:325035。
附件: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地方立法”专项课题申请表 下载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2021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wzsk.gov.cn/system/2021/05/28/014074481.shtml


推荐内容
- 第十届“全国教育实证研究论坛”启动及征稿通知
- SSCI《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Journal》征稿: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稳健量表开发
- 202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申报通知
- 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公开招标通知
- 【征文】第十二届中文教学现代化国际研讨会
- 2019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北京大学第七届“历史与社会”工作坊
-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合作专项申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