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营商环境领域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2021年06月01日
截止日期:2021/06/10 23:5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策研究体系,增强政策研判能力,为制定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供有力支撑,现对青海省营商环境领域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研究课题项目
(一)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实效评估研究;
(二)青海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三)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社会投资吸引力研究;
(四)西宁市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路径研究。
二、委托研究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为目标,聚焦我省营商环境改革痛点难点堵点,推进营商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提出有深度有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坚持改革思维和创新思路,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着力解决我省营商环境领域政策制定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总体思路框架,客观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及效果。
(三)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形成的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预判性,符合客观实际,具有政策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成果转化,为完善我省营商环境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体系、制定实施政策提供重要理论技术支撑。
(四)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
三、委托研究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由在社会领域有较丰富研究经验的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以及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全过程,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邮寄或直接送达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详细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4号国家电网综合大楼705室),信封上请注明“申报青海省营商环境领域委托研究课题项目”字样。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征集结束后,我局将对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确定承研单位,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四、委托研究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1月底。课题承研单位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5份研究报告全本,含电子版)。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系人:芮国庆 0971-6318705
监督电话:0971-6305707
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策研究体系,增强政策研判能力,为制定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供有力支撑,现对青海省营商环境领域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研究课题项目
(一)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实效评估研究;
(二)青海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三)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社会投资吸引力研究;
(四)西宁市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路径研究。
二、委托研究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为目标,聚焦我省营商环境改革痛点难点堵点,推进营商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提出有深度有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坚持改革思维和创新思路,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着力解决我省营商环境领域政策制定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总体思路框架,客观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及效果。
(三)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形成的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预判性,符合客观实际,具有政策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成果转化,为完善我省营商环境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体系、制定实施政策提供重要理论技术支撑。
(四)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
三、委托研究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由在社会领域有较丰富研究经验的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以及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全过程,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邮寄或直接送达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详细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4号国家电网综合大楼705室),信封上请注明“申报青海省营商环境领域委托研究课题项目”字样。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征集结束后,我局将对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确定承研单位,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四、委托研究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1月底。课题承研单位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5份研究报告全本,含电子版)。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系人:芮国庆 0971-6318705
监督电话:0971-6305707
附: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附件: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xwzx/tzgg/202105/t20210531_77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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