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佳木斯市社科课题立项的通知
2021年06月07日
截止日期:2021/06/20 23:59
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佳木斯市科研课题规划办公室2021年度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东北三省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黑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佳木斯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紧扣佳木斯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使用所在单位管理员设置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佳木斯市佳木斯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系统(http://jmsskw.top:8889/),初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进入立项申报界面,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内容后点击提交,报送至所在单位管理员,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市科研课题规划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范围
课题申请方一般应在《佳木斯市2021年度社科课题指南》范围内进行选题;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工作实际自行选题。
(四)设计要求
申请课题应严格按年度课题时限进行设计,研究范围不应过宽或过窄,避免与以往立项课题重复。
三、课题立项
对各申请单位递交的课题申请材料,市科研课题规划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立项评审组,按《佳木斯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获得2/3以上以上评委通过的课题,准予立项。
四、其他
本年度获准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期间如有课题管理单位变更、课题延期完成甚至终止课题研究等情况,均须由课题申报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市科研课题规划办审批备案。
联 系 人:张梦瑶
联系电话:0454-8511085
佳木斯市科研课题规划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jmsskw.org.cn/html/zxgg/2021/060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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