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21日
截止日期:2021/08/18 23:59
各单位会员、各分支机构、各教育改革实验区:
中国教育学会2021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8日—8月18日
二、课题申报方式
(一)中国教育学会2021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均可推荐一定数量的课题参与评审。原则上,各分支机构分别可推荐20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分别可推荐20项;各副省级城市教育学会(限单位会员)分别可推荐3-5项;各教育改革实验区分别可推荐2-5项,各会员学校可自荐1项。不接受个人和学校的直接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如实填写《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纸质版一份提交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数量,将申报课题材料统一整理后,连同盖章的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 8月18 日前报送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会员学校可将材料直接报送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
(三)各推荐单位须于2021年8 月18日前登陆中国教育学会规划课题申报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填报操作指南和帐号另行下发给各推荐单位),未进行网络填报的课题申请不予受理。
(四)随通知下发2021年度课题研究侧重方向(附件4),申报者可结合实际根据侧重方向确定具体课题名称后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三、课题评审及相关费用
(一) 学会规划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根据终审意见,学会择部分优秀课题立项为重点课题。
(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得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大力支持,重点课题将得到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课题组自筹补足;一般规划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课题不收取评审费及管理费。
四、联系方式
单位会员课题推荐相关问题咨询:范老师,010-84022380(会员申请流程见附件5)
分支机构课题推荐相关问题咨询:姜老师,010-84022839
实验区课题推荐相关问题咨询:刘老师,010-84022806
课题相关问题咨询:侯老师,010-84022860
课题材料寄送地址:
纸质版材料寄: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教三楼 侯老师 010-84022860
附件:
附件3 中国教育学会2021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xlsx
中国教育学会
2021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cse.edu.cn/index/detail.html?category=118&id=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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