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申报公告
2021年06月28日
截止日期:2021/07/16 23:59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导社科界围绕“长江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积极开展研究,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弘扬长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招标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
三、申报资格
申报者应为全省各级各类机关、高校、党校、社科院和其他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江苏省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社科工作者,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申报者在“长江文化研究”专项中只能申报(承担)一个项目。
3.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4.应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四、资助强度和成果形式
1.“长江文化”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
2.2021年10月底前,提交项目研究中期成果(论文5000—8000字)。
3.项目完成时间为12个月,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10000—20000字)。
4.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国家统一、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突出江苏特点。研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五、申报安排
1.按照《申报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申报。本次申报须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长江文化专项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申请书》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以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PDF文件格式)和纸质文本(一式三份)报送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3.江苏省社科规划办和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课题名单。
4.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省社科规划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及电话:魏霜霜,025-83600287,17327736424。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1号楼,魏霜霜。
电子邮箱:chuangchengyuan@126.com。
附件: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
2021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spopss.jschina.com.cn/23790/202106/t20210625_71373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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