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2021年10月27日
截止日期:2021/11/01 23:59
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高校旅游院(系)、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的支撑引导作用,牢牢把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思路、举措、建议等政策支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课题征集面向区内文化和旅游系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课题不接受个人申请。课题负责人研究方向和领域应与所申请课题一致或相近,且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课题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课题负责人填写《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由申报单位统一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扫描成PDF版后发送至邮箱:944989508@qq.com。
(三)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填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其中课题纲要部分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1日—11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后,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方式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持或指导,委托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作者具体承担研究任务。
(五)申报结果。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于2021年11月底在官网公布。公布10日内申报单位需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签订项目合同,逾期视为放弃。项目研究经费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三、课题研究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课题中期研究报告(4000字左右);于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2.5—4万字),同时提供成果摘要(5000字左右)。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择期组织课题评审。
2.研究成果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联系人: 武国丽 杨璐,联系方式:0471-6946660
邮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路32号文化大厦409
附件:
1.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指南
2.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原文链接:https://wlt.nmg.gov.cn/zfxxgk/zfxxglzl/fdzdgknr/bmwj/202110/t20211014_1903239.html
推荐内容
- 国家数据局2026年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 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课题
-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公示
- 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公告
- 【北核】《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新能源产业与绿色生产力”专题征稿
- 第十届“全国教育实证研究论坛”启动及征稿通知
- “研究阐释202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调研 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 湖南省体育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体育局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2024年度“陕西统计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 SSCI《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征稿: 外企撤资的多层面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