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通知
2022年11月11日
截止日期:2022/11/20 23:59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精神,通过改革试点示范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现就做好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聚焦中央总体方案和江苏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评价改革经验,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内容
改革试点主要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在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选人用人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改革试点以项目为载体,分为单项试点和综合试点,试点期限一般为2-3年。单项试点主要聚焦某一个重点领域或某一项具体任务,积极开展改革创新。综合试点主要是围绕多项任务进行总体设计、系统集成和统筹推进,可在多个领域同步开展探索,一般以县域和高校为主。
三、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市范围内试点申报,统筹兼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都可参加申报,每个设区市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各申报单位填写《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经县(市、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各高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每所高校限报1项。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探索。要注重经验总结,及时提炼改革成效、亮点、特色、经验等,加强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营造改革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专门指导,对试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实施不积极、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督促,直至取消试点资格。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报送省教育厅政法处。联系人:韩朝晨,电话(传真):025-83335164,邮箱:hanzhch@ec.js.edu.cn。附件电子版下载地址:jsjytzfc@163.com;密码:JSjytzfc@123。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10/17/art_58320_10636184.html
推荐内容
- 2021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外语教育课程思政)申报通知
- 2021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1-2022学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启事
- 2024-2025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旅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智库论坛(2021)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报通知
- 2022年江苏省高校“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通知
- SSCI《Learning and Motivation》征稿: 量子认知
- 第一届全国外国文学博士后论坛(2022)征稿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