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民族学院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 2025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2025年04月30日

截止日期:2025/06/01 23:59

根据甘孜州社科联《甘社联发(2022)25号甘孜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认定四川民族学院“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等4个研究中心为甘孜州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和《川民院发(2024)31号关于印发〈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甘孜州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申报公告及指南经审定发布,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课题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相关精神,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于甘孜州红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传承、甘孜州红色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甘孜红色文化育人成效,甘孜州红色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相关研究,力争推出在省内外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须按照中心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3)确定申报课题名称,也可根据选题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三、项目类别及结项要求

“中心”本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都须在课题立项后开始计算,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一)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项,要求在课题立项2年内完成。结项要求公开发表至少1篇AMI核心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或1篇获得厅级(市州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或有省部级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本(15万字及以上)。

(二)一般课题:资助经费0.5万元/项,要求在课题立项2年内完成。结项要求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正规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1篇获得县处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或有市(州)级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本(10万字及以上)。

(三)自筹课题:要求在课题立项1年内完成。结项要求正规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

注意:课题经费划拨:课题立项拨付60%,结项后拨付40%。所有课题鼓励提前结题。课题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

四、申报条件

申报者条件

1.重点课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县处级行政职务及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由2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一般课题: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或乡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

3.自筹课题不限职称。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

2.在研本中心课题负责人。

3.申报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成果。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此次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申报者请将申请书(附件1)和活页(附件2)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344345773@qq.com。

2.申报书电子版命名方式“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申报—重点项目(根据申报项目类别)—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邮件名命名方式“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申报-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

3.申报项目评审结束、立项课题公示后,凡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本(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负责部门审核盖章后邮寄至本中心。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项目管理

1.课题一经立项,其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相关承诺,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甘孜州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民族学院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课题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此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需提供查重报告,重合率不高于15%;研究成果须与课题研究主题契合,否则不予结项

八、其他事项

地  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姑咱镇学府路354号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教学楼6501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15183619021

邮  编:626001

 

甘孜州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民族学院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

 

附件1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docx

附件3甘孜红色文化研究中心2025年度选题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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