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5年04月30日

截止日期:2025/05/16 17:00

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区直社科普及基地、有关单位:

现发布一批选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内蒙古党的建设研究项目

本批项目由自治区社科联与内蒙古党的建设研究会共同组织发布,旨在贯通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党建篇”、“改革篇”、“民族篇”、“内蒙古篇”,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开展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工作理论研究项目

本批项目由自治区社科联与自治区团委共同发布,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战略部署,着力破解青年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形成具有地域标识度的研究成果,为助力全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理论框架、贡献解决方案。

(三)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研究项目

本批项目由自治区社科联与自治区妇联共同组织发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重大问题,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选题说明

1.所有选题须按选题指南原题进行设计研究,不得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请仔细阅读选题指南的“设计要求”,项目组设计申报内容及后续开展研究均不得脱离要求。

2.选题后标注“重点项目”的,请按重点项目设计;其余选题为一般项目。

选题详见附件1。

(五)资助金额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申报资格

(一)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单位社科联和企业社科联等)、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所在单位为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二)申报人工作单位不在(一)范围的,可经所在盟市社科联申报。如工作单位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可与盟市社科联共同作为申报单位,如获准立项,资助经费拨入工作单位。

(三)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一般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或同等研究能力。

(四)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主持人申报的一项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自治区社科联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一轮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三、结项要求

(一)结项形式

1.内蒙古党的建设研究项目、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研究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须通过结项专家组审核,决策咨询报告须达到组织单位要求。

2.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申报人可自选一种或多种结项形式。

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重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4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一般项目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须通过结项专家组审核,决策咨询报告须达到组织单位要求。

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重点项目运用研究成果至少发表2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其中1篇须为项目主持人独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般项目运用研究成果至少发表1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主持人以独作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及扩展版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重点项目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15万字、一般项目不低于8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开出版专著应在显著位置标注。

(二)完成时间

内蒙古党的建设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工作理论研究项目: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重点项目完成时限12个月、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以论文或专著结项的,重点项目完成时限18个月、一般项目完成时限12个月。所有项目不支持延期。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6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1),系统将于2025年5月16日17: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附件4)1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19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采取“1夹6”方式(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6份材料),按党的建设研究项目、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研究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工作理论研究项目分类整理,汇总表排列顺序与纸质材料排列顺序一致。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和各申报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2025年初,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a123456”,之后修改过密码的用户请用修改后的密码申报;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请联系申报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

(四)“当前状态”显示“待单位管理员审核”即申报成功,此时如需修改,可联系单位管理员退回;“当前状态”显示“待平台管理员审核”即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此时不可修改、不可退回;“当前状态”显示“待平台管理员分组”即自治区社科联审核通过,请等待专家评审。

(五)论证活页首页右上角“项目登记号”无需填写。

联系人:

铁璐(自治区社科联)0471-4910621

杨坤(内蒙古党建研究会)0471-4868530

熊博文(自治区团委)0471-4931685

安迪思(自治区妇联)0471-3266356

申报流程、申报系统等问题咨询铁璐,选题相关可咨询对应单位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  铁璐0471-4910621

 

附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xls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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