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博士后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11日

截止日期:2025/06/25 23:59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现就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博士后专项(以下简称博士后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至本次申报截止日期,申报人博士后在站时间不超过18个月。

(三)申报人须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四)申报人为已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在职博士后,并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

(五)申报人依托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为博士后本人承担。申报人依托项目已确定合作导师,且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二、其他事项

博士后专项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

(一)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已入选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培育和使用的主体,要严格把关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完整、规范;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各申报渠道和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四)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推荐单位,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省直有关单位、高校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报送。

四、受理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推荐方式

1.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博士后站点提交。设置院系分级管理权限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须先由院系审核,再提交所属高校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设站单位(厅局、科研院所、央企、国企等)审核。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由设站单位会同合作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审核。

2.相关市州、高校、科研院所、省直厅局(事业单位)、国(央)企用人单位汇总申报人选材料后,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推荐比例择优推荐。

(三)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731-84900076(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服务中心:0731-84900403(材料审核)

报送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综合楼917室

附件:1.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2.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

3.申报材料清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7日

附件1: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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