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历史与成都文献研究中心2025年项目申报公告

2025年06月11日

截止日期:2025/07/15 23:59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历史与成都文献研究中心是成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设立的成都市第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根据《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布《成都历史与成都文献研究中心2025年项目申报公告》,并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导思想及选题方向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工作部署,“研究成都、服务决策、传播思想”,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服务成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深化成都历史文化、成都历史文献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2.选题方向

申请者应根据本年度项目选题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申报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具体项目选题方向如下:

(1)古蜀文明研究

(2)成都与蜀道研究

(3)成都抗战大后方研究

(4)成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5)成都与我国西南边疆安全、边疆治理研究

(6)成都历史名人研究

(7)成都儒释道研究

(8)成都城市文化研究

(9)历史时期外国人笔下的成都形象研究

(10)成都环境史研究

(11)成都移民史研究

(12)中国式现代化成都实践研究

(13)成都文旅深度融合研究

(14)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研究

(15)巴蜀史学研究

(16)成都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

二 项目类别及结项要求

本中心2025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在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自筹项目无资助经费。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结项要求:(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公开出版专著1部;②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③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在CSSCI来源集刊或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著作出版、论文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立项课题在结项前,须提交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1篇,以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形式报送,鼓励提前完成。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6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结项要求:(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CSSCI来源期刊或来源集刊或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立项课题在结项前,须提交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1篇,以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形式报送,鼓励提前完成。

3.自筹项目:本中心设立自筹项目,欢迎自筹经费申报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结项要求:(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CSSCI来源期刊或来源集刊或扩展版来源期刊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在省级(含)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研究文章1篇;③在普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论文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立项课题在结项前,须提交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1篇,以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形式报送,鼓励提前完成。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直接结项:研究成果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获得市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三申报基本条件

1.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2.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及以上;自筹项目申请者同一般项目申请者条件。

3.项目申请者同年度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

4.为避免交叉申请、重复立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①在研本中心项目负责人未结项者(以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②申报项目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者。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本年度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请者应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申报书内容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者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dxuekan@163.com。

3.申报项目评审结束、立项课题公示后,凡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由所在单位审签并加盖公章后寄至本中心。

五项目管理

1.项目一经立项,其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相关承诺,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专著出版、论文发表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都历史与成都文献研究中心项目”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且第一顺位标注项目来源,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鑫梅  1501229248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成都历史与成都文献研究中心

邮  编:610068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成都历史与成都文献研究中心

2025年6月10日

【申请书】成都历史与成都文献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活页】成都历史与成都文献研究中心课题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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