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7月09日
截止日期:2025/08/15 23:59
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准同意,现就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次申报和评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希望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立足西藏实际,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锚定目标,扎实研究,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二)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西藏自治区(含自治区驻内地办事机构)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2周岁(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获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得申报青年项目。
(三)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已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级职称及以下的科研人员除外)或申报人主持的省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
四、课题论证及相关要求
(一)课题论证不能搞重复研究,与往年立项课题完全重题或明显简单草率、与往年申请书论证内容相似的、与申报其他地(市)级及以上社科项目论证内容相似的,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报人按照《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申报课题立项评审采用初评和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部实行匿名评审方式。《论证活页》按照“活页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透露个人和所在单位相关信息。
(五)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六)《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学科分类》等申报材料,在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网(http://www.xzass.org)公开发布,请项目申报人在“社科基金”栏或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页自行下载。
(七)鼓励支持申报人与区外研究单位、与区内相关业务部门和跨学科领域合作申报。与区外高校、与区内相关业务部门、跨学科领域合作申报的项目,能够整合区外研究单位专业优势、区内相关业务部门职能优势、交叉学科的融合优势,对解决西藏复杂的现实问题、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类项目将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合作申报各方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各参与方的责任分工,确保研究任务有序推进、研究成果有效产出。在申报材料中应详细阐述合作机制、成员分工、预期协同效应等内容,以便评审专家全面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与创新性。
五、项目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课题申报人应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请适当的经费资助,并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六、课题成果形式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专著、译著和研究报告类,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研究报告字数须达到6万字以上,专著、译著须达到10万字以上。最终成果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藏语言文字形式提交。
七、完成时限
自治区社科专项资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3年。超过5年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自治区社科工作办按项目撤销处理。
八、阶段性成果要求
预期研究成果要通盘考虑项目研究期间拟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在研期间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报送并被采用1篇以上“成果要报”,重点项目在研期间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报送并被采用2篇以上“成果要报”。
九、严格审核把关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市)、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撤项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十、报送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不受理个人申报。区(中)直各单位、区属各大专院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市(地)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本单位或本地区的课题申报,对申报材料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和个人申报的《申请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公章)1份,《论证活页》只需提供电子版,光盘刻录电子版1套(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
(二)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各单位务必在8月1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社科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22号自治区社科联学术工作处(社科工作办)
联系电话:0891—6920095
附件:
1.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课题指南
2.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论证活页
4.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学科分类
5.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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