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7月10日
截止日期:2025/08/22 23:59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除指导性项目外,按照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万元/项,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立项项目予以资助。
(二)专项任务项目。包括: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研究、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立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项任务项目应对照课题指南(附件1)拟定项目名称,每校每类限报8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限专职辅导员申报。
(二)项目申请者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少于3名,不超过9名,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近三年被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各高校在湖北高校思政网“社科研究”专栏完成校级账号注册后,教学科研人员方可注册信息,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日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22日24:00。
(二)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等行为。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申请书论证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信息。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同步做好存量项目清理和规范管理,切实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三)本次项目申报同步开展专家库成员遴选(附件2),评审专家待学校完成校级账号注册后,在系统注册界面按提示要求完成信息填报,请各高校做好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
联系电话:027—873282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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