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山东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历史文化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5年07月21日

截止日期:2025/08/08 16:00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高校、党校社科联(社科处),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各社科研究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密联系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系统梳理聊城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脉络,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论、道德规范、艺术传统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经研究,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委托聊城传统文化研究会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研究阐释,加大对运河文化、黄河文化、儒家文化、中医药文化等特色文化的研究阐发力度,重点研究整理聊城历史上的文化名人、重大事件、美德故事等,通过学术新发现、提出新观点新见解,着力推出一批具有鲜明聊城标识的精品研究成果,讲好历史文化故事,传播好聊城好声音。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聊城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院校及事业单位等),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指市县有关部门,不含院校)。

 4.申报课题要成立课题组(限3至6人),每位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度一般只能申报1项课题(包括有关合作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确实擅长历史文化研究且具有副高级职称相应水平的,经所在单位书面说明并报市社科联批准,可以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5.为避免重复研究,申报前,申报者须登录聊城市社会科学数据中心(聊城市社科联网站skl.liaocheng.gov.cn——“社科规划”专栏——“社科数据中心”)对拟申报课题题目进行查询,拟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数据库中的课题名称相同或近似。

 6.各申报单位要提高申报质量,做到文字表述严谨规范,数据详实、论述充分。同一单位申报的课题要进行筛选,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7.无故未完成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合作课题)研究任务或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及成员,不得承担该专项课题。

 (三)申报课题名称

 申报者要根据《课题指南》中的选题范围和研究方向,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研究题目(可根据指南中的选题进一步细化研究,只研究其中一部分、一个人物、一个事件均可)。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四)材料填报 

 申报者可自行在市社科联网站下载《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2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五)推荐单位与名额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党校、市直有关部门(除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高校外,其他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等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受理、审核本区域、本部门的课题申报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

 2.聊城市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该课题,须以聊城历史文化为研究方向且符合申报资格与条件,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方可申报。

 3.相关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后报送至聊城传统文化研究会,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三、立项与结项

 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历史文化研究”专项采取“常规申报”与“揭榜挂帅”“命题委托”等相结合的形式,鼓励组成跨学科跨领域专家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精准性、灵活性、实效性。按照“提高工作要求,降低申报门槛、提升研究质效”的要求,本着“以研究成果水平分高低”的原则,在课题立项时暂不分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而是在课题结项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确定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进行结项,市社科联和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也将相应给予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一)立项及结项时间

 1.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经市社科联审定予以立项并签订立项协议书。

 2.立项课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确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项的,经市社科联书面批准后,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只延长一次。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或未提交中止研究申请无故不结项的,按撤销处理。

 3.鼓励提前结项。为提高结项时效,课题立项一个月后,达到结项要求的课题组可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由市社科联适时办理结项手续。

 (二)课题结项标准

 本专项课题更注重通俗化、大众化、网络化传播效果,要通过研究阐释,不断推出引人入胜的历史故事和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为此,为激励成果转化与传播实效,除学术论文外,以课题研究为基础撰写的、生动讲述聊城历史文化故事的新闻报道也视为阶段性成果。本着“提高标准、确保质量、促进转化”的原则,在遵守《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课题结项标准如下:

 1.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大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核心期刊(国内现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均予以认可,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党报、省级以上主流纸媒刊发。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正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3)市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2.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点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普通学术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且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及以上报纸和主流媒体客户端等发表。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3)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含群团组织机关)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一般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市级报纸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研讨活动中被重点收录、大会发言或获奖。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3)除党政机构外的其他县处级及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在省级以下主流媒体客户端、网站、微信公众号(法人机构主办)上发表的文章或新闻报道,其阅读点击量不少于1万次的。

 (5)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结项要求

 1.醒目位置标注。所有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公开发表、报送领导签批、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推广转化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聊城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字样(中央“三报一刊”除外);新闻报道中须醒目点出课题组负责人名字,或标明“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结项依据。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课题结项证书以及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并予以通报。

 2.结项材料提交。达到结项要求即可申请结项,需提交材料:《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2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报告》(3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情况一览表》(1份)以及课题转化证明材料。其中,被领导签批的,需提供领导签批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在学术期刊发表的,需提供期刊原件、复印件以及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的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印发文件采纳的需提供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在广播电视、网站及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发表的,需提交报道链接、截图及公开可见的传播数据(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他证明材料。

 3.研究成果查重。所有结项课题都需要查重(推荐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研究报告全文查重率不超过25%。

 4.鼓励课题成果结项后进一步推广转化,符合《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推广转化跟进服务办法》(聊社规办字〔2023〕20号)推广转化要求的,给予表扬奖励。

 (四)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采用“后资助”方式,即结项完成后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给予支持:

 1.达到重大课题结项标准的,享受“揭榜挂帅”资助政策,由市社科联给予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重点支持。

 2.达到重点课题结项标准的,市社科联给予适当的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3.达到一般课题结项标准的,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四、立项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2份)。

 2.《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1份,推荐单位填写,按推荐顺序排序并盖章)。

 3.各推荐单位须于8月8日下午4点前,将审核后的课题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书封面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聊城传统文化研究会,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版)发送到邮箱:lcctwhyjh@163.com。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文化路34号聊城大学运河学研究院。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聊城传统文化研究会:胡梦飞(副会长,15725584068、8238195),赵  灿(秘书长,13706357705)

 聊城市社科联联系电话:7110366

 附件:1.课题指南

       2.课题申请书

       3.课题汇总表

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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