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7月29日
截止日期:2025/08/08 23:59
各县(市、区)社科联,保山高校社科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调动全市社科力量,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服务保山经济社会发展,保山市社科联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研究工作,现就课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关注或研究的方向,按照《2025年度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指南》的既定研究选题,选择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原则上课题指南上的选题名称即为既定研究题目,如要另立选题和方向,则在其他类进行申报。
(二)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报时在《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类别。立项评审时根据专家意见和个人意愿,重点课题可以调整为一般课题,但一般课题不能调整为重点课题。
(三)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立足保山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创新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2025年度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资助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能参与申报2个课题。
2.除课题负责人外,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
3.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5.已被《2025年度杨善洲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年度市级哲社课题。
二、申报方法
申报人如实填报《申请书》(附件2)和《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附件3),不能缺项、漏项,按要求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县(市、区)级单位申报人的申请书由县(市、区)社科联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委党校、保山学院、保山中医专、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保山职业学院、保山教育研究院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其他单位可由申报人自行报送。
三、申报时间
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将填写好的《申报表》《活页》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表1份以及电子版,于2025年8月8日前报市社科联科研科普部。
四、其他事项
(一)选题按照《2025年度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指南》自行选择一个选题,从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行研究,原则上课题指南上的选题名称即为既定研究题目。
(二)成果:提交一篇课题研究报告,正文字数要求:重点课题不少于20000字,一般课题不少于8000字,格式符合标准,此外重点课题还须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一般课题视情况提交,如被采用,将另行支付稿费。
(三)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要与预期成果一致;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市社科联将适时组织课题申报人就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进行培训。
(四)课题研究成果通过评审获得结项后,市社科联将发放课题结项证书并根据2026年财政拨付经费情况资助。
(五)符合刊发标准的研究成果优先在《保山社会科学》刊物上发表,刊发时不再额外支付稿酬。结项课题成果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须事先征得市社科联同意,并注明“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XX年度资助课题,立项编号:XXXX”字样。
联系人:杨明巧
联系电话:3990289,13769065566
电子邮箱地址:493873518@qq.com。
附件:
1.2025年度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指南
2.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申请书
3.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论证活页
4.常规课题报告(论文)写作规范
5.2025年度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申报汇总表
保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7月25日
保社科发〔2025〕7号 附件1:2025年度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指南.doc
保社科发〔2025〕7号 附件2: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项目申请书.docx
保社科发〔2025〕7号 附件3: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论证活页.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