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课题申报通知
2025年09月17日
截止日期:2025/10/15 23:59
各单位及教师: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为让“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中心立足于新时期儿童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实践,构建新时期儿童保护与发展工作理论体系,切实推进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工作。
二、选题原则
选题要遵循2025年的课题申报指南。指南上的选题为指导性题目,申请者也可根据研究方向和前沿研究热点自行拟定题目,但研究需在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范围内。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1。
三、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课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材料请另附页,需注明推荐专家姓名、职称、推荐意见,并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申请一般课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申请自筹课题的负责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申请人要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进行申报工作。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预算。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中心鼓励以课题组的方式申报课题、鼓励在儿童保护与发展方面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申报课题。
(二)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非申报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三年内不予申报。
(四)凡有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立项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在立项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望各高校及相关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确保申报书的真实性和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五、结题
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完成,一般课题原则上要求1-2年完成。凡获得立项课题,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课题资助”字样及课题编号,否则不予结题。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结题要求提交结项申请,中心鼓励提前结题。
本中心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一)重点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结题:
1.学术专著1部;
2.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包含CSSCI来源扩展版),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3. 研究报告一份且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
(二)一般课题及自筹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结题:
1. 学术专著1部;
2.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3. 研究报告一份(须经中心组织审评)。
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重点(或一般或自筹)课题”。课题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者完成时限为1-2年;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完成时限为2-3年。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三人以上鉴定通过方可结题。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于鉴定:
发表了两篇及两篇以上CSSCI来源期刊论文;相关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教育成果要报》《专家建议》或省规划办《成果专报》采纳的;被省部级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需提供证明);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含获奖公示);被省级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和研究报告等(需提供证明);研究成果获得1项厅局级以上奖项的(含获奖公示;仅限一般课题)。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5日截止(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科技处务必汇总所有老师材料后,经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邮寄纸质版申报书与活页一式3份(申报书A3双面打印且中缝装订),并发送电子版的申报书(命名:院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2025课题类别)、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到中心邮箱etbhfz@cdut.edu.cn,请写明邮件主题:院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2025课题类别,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2.请认真选择课题参与人员,最后获得的结题证书将以申报书上的课题参与成员为准,一旦获批,原则上不能予以改动,如有特殊情况,只能改动一次。
七、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一号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邮编:610059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982079932
E-mail: etbhfz@cdut.edu.cn
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9月15日
- 附件【附件1:课题申报书与申报指南.zip】
- 附件【附件2:课题申报汇总表.zip】
